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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发布,公安部令第136号修订)、《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和相关文件精神,部分省份已经依法开展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正式资质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的审批。其余部分省份业已发布了临时资质延期的通知,根据统计将已发通知省份的临时资质到期时间汇总如下:
全国临时资质延期汇总
省份
延期情况
说明
黑龙江
2019.10.1
吉林
-
未发通知
辽宁
2018.12.31
北京
2019.9.30
天津
2018.3.31
内蒙古
2018.9.30
河北
2019.9.30
宁夏
2018.3.31
山西
2018.10.1
山东
2018.12.31
江苏
2018.12.31
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有效期为2018年12月31日的,资质、资格有效期自动延期。具体延期时间如有新的要求,另行通知。
河南
2019.3.31
对现有的61家临时一、二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临时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对现有的147家临时三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临时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临时资质技术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3)。有效期届满后,临时资质及临时认定的消防工程师资格全部废止。
甘肃
-
未发通知
青海
2019.9.30
新疆
2019.9.30
四川
2019.10.1
陕西
2019.9.30
上海
2019.9.30
安徽
2018.12.31
湖北
2019.12.31
重庆
2019年9月
云南
2019.10.1
贵州
-
未发通知
湖南
2019.9.30
江西
2019.9.30
浙江
2018.12.3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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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省公安厅消防局申请续期一年。续期届满后,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资质条件的,可申请相应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正式资质。对于已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二级资质的企业,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资质条件的,可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正式资质。
广西
2019.10.1
海南
20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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